污泥焚化爐

Sludge Incinerator

焚化爐設計可依據廢棄物特性選用機械爐床、流化床或旋轉窯爐等型式處理,經高溫850℃及二燃室>1000℃完全氧化燃燒後,不可燃份之爐渣排出爐體以達到減量與安定化。
高溫煙氣藉由廢熱鍋爐可有效回收熱源,並用於廠內產生蒸氣使用或利用渦輪發電設備進行發電,除了提供廠內自行用電外,餘電還可售予台電,以達到有效再利用。
焚化過程所產生之酸性氣體、NOx、飛灰、重金屬及戴奧辛等污染物質,可經由脫硝設備(SNCR/SCR)、活性碳噴注設備、袋式集塵設備、濕式脫硫設備及濕式靜電除塵器等程序處理,以確保符合當地環保法規排放之要求。